什麼是 Home Owner Grant 屋主自住減免補助?

Home owner grant 屋主自住補助可以用來減免主要住所 (Principal Residence) 的地產稅金額。

在首府地區、大溫哥華地區和菲沙河谷地區的常規補助額度為 $570 加元,在 BC 省的其他地區則為 $770 加元。

除常規補助金外,如果您符合以下條件,則可以有資格獲得額外的補助:

  • 老年人
  • 退伍軍人
  • 殘障人士
  • 與配偶或殘障親戚一起生活
  • 已故擁有人的配偶或親戚

我有資格申請 Home Owner Grant 嗎?

要獲得補助金,您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
  • 是該物業的註冊所有者(或已故所有者的配偶或親戚)
  •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
  • 居住在卑詩省
  • 該物業必須為您的主要住所 (Principal Residence),也就是說該地址是您用來申報所得稅、申請醫療服務計劃、駕照和水電帳單等的地址
  • 該地產的評估價值小於 $ 1,625,000 加元可獲得全額補助,如果評估價值超過 $1,625,000 加元,則每增加 $1,000 元,補助金將減少 $5 元
  • 每年只能為一個住所申請一筆補助金,如果您是土地合作社或多戶租賃土地的註冊所有者,則可以與居住在您的建築物或財產中的合格居住者一起申請 multiple home owner grant

如何申請 Home Owner Grant ?

如果您有資格獲得房主補助金 Home Owner Grant,您須要每年都提出申請。

從 2021 年開始,每個人都可以使用新的線上系統直接提出申請。當您申請時,您將需要您的社會保險號 SIN,以驗證您的資格。

最好的申請時間是在收到通過郵寄遞送的地產稅通知書之後、地產稅繳費到期日之前提出申請。

  1. 等待地產稅通知,通常在每年的五月左右。
  2. 收到地產稅通知後,詳細閱讀其內容,它將包含您所需要的重要資訊。
  3. 使用在線申請系統在線申請 Home Owner Grant 只需幾分鐘,快速又安全。
  4. 如果您無法在線申請,請致電 1-888-355-2700 尋求幫助。

您可以提早提交申請,但是直到寄送稅收通知後,您的申請才會得到處理。

Home Owner Grant 補助金是一種用於支付您的地產稅的付款方式,如果在到期日之前未收到您的補助申請,或是如果您延遲申請,則被視為延遲繳付地產稅,有可能會受到罰款。

但是,您仍然可以在當前納稅年度的 12 月 31 日之前申請 Home Owner Grant 房主補助。即使您沒有繳納地產稅,也可以申請。

如果您去年有資格獲得補助但沒有申請,則可以追溯申請,最長期限為一年。

線上申請 Home Owner Grant

收到地產稅通知後,利用以下連結申請 Home Owner Grant 房主補助。

線上申請 : https://www.etax.gov.bc.ca/btp/HOG/?Link=ETaxHOG

您可以提早申請,但是在寄出稅務通知後該申請才會被處理。 

請務必在您的地產稅到期日之前提出申請,以免延遲付款。

 

如果您對 Home Owner Grant 房主補助有任何疑問,請與政府單位聯繫。免費電話:
1-888-355-2700

更多詳細資訊,請參照政府網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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