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ome owner grant 屋主自住補助可以用來減免主要住所 (Principal Residence) 的地產稅金額。
在首府地區、大溫哥華地區和菲沙河谷地區的常規補助額度為 $570 加元,在 BC 省的其他地區則為 $770 加元。
除常規補助金外,如果您符合以下條件,則可以有資格獲得額外的補助:
要獲得補助金,您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如果您有資格獲得房主補助金 Home Owner Grant,您須要每年都提出申請。
從 2021 年開始,每個人都可以使用新的線上系統直接提出申請。當您申請時,您將需要您的社會保險號 SIN,以驗證您的資格。
最好的申請時間是在收到通過郵寄遞送的地產稅通知書之後、地產稅繳費到期日之前提出申請。
您可以提早提交申請,但是直到寄送稅收通知後,您的申請才會得到處理。
Home Owner Grant 補助金是一種用於支付您的地產稅的付款方式,如果在到期日之前未收到您的補助申請,或是如果您延遲申請,則被視為延遲繳付地產稅,有可能會受到罰款。
但是,您仍然可以在當前納稅年度的 12 月 31 日之前申請 Home Owner Grant 房主補助。即使您沒有繳納地產稅,也可以申請。
如果您去年有資格獲得補助但沒有申請,則可以追溯申請,最長期限為一年。
收到地產稅通知後,利用以下連結申請 Home Owner Grant 房主補助。
線上申請 : https://www.etax.gov.bc.ca/btp/HOG/?Link=ETaxHOG
您可以提早申請,但是在寄出稅務通知後該申請才會被處理。
請務必在您的地產稅到期日之前提出申請,以免延遲付款。
如果您對 Home Owner Grant 房主補助有任何疑問,請與政府單位聯繫。免費電話:
1-888-355-2700
更多詳細資訊,請參照政府網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