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你在溫哥華擁有住宅房產,不論是否自住,每年都必須注意「溫哥華空屋稅(Empty Homes Tax)」的申報與繳納。這項政策旨在鼓勵房屋有效利用,打擊投機與閒置資產,並與 BC 省的「投機與空置稅(Speculation and Vacancy Tax)」不同,你有可能需要同時申報兩種稅。
這篇文章將為你詳細說明空屋稅的稅率、申報流程、豁免條件與罰則,幫助你在 2025 年準時申報,避免不必要的罰款。

溫哥華空屋稅是什麼?
溫哥華空屋稅(Empty Homes Tax,簡稱EHT),也稱為「空置稅(Vacancy Tax)」,是從 2017年開始實施的地方稅,適用於:
- 非主要住所的住宅房產
- 或 一年內出租少於6個月(且每次出租不滿30天)的住宅
2025年溫哥華空屋稅稅率
自2021年起,空屋稅稅率為房產估價的 3%,適用於被視為「空置」的住宅房產。
舉例來說,如果市政府估價為 $1,200,000,加徵空屋稅即為:$1,200,000 x 3% = $36,000
我即使不用繳稅,也要申報嗎?
是的!所有溫哥華住宅物業每年都必須申報空屋稅,即使:
- 房產自住使用
- 房產出租已達標
- 有豁免情況
若房產是聯名持有,只需其中一人完成申報
2025年申報與繳稅截止日
- 空屋稅申報截止日: 每年 2月初(預計為 2025/02/04)
- 空屋稅繳納截止日: 每年 4月中旬(預計為 2025/04/14)
(※ 實際日期以市府公告為準)
如何申報溫哥華空屋稅?
您將會收到市府寄送的稅務通知信,其中包含以下資訊:
- 物業編號(Property Tax Roll Number)
- 密碼(Declaration Code)
申報流程只需5分鐘,步驟如下:
- 進入申報網站:vancouver.ca/eht-declare
- 點選【Submit Declaration】
- 輸入物業編號與密碼
- 選擇房產使用情況(自住、出租或其他)
- 檢查並提交申報
- 收到確認信件,即完成!
哪些情況可獲得豁免?
若您符合以下空屋稅豁免條件,可在申報時選擇免稅,但仍須完成申報:
- 房主過世(當年度)
- 房產正在裝修或重建
- 房主因健康因素長期住院
- 法律糾紛、繼承、法院命令
- 受限於物業管理規章無法出租
- 因工作需求臨時居住於溫哥華(主居地在其他城市)
- 物業用途為非住宅(如非營利用途或學術研究)
提醒:被抽查時需提供證明資料,如租賃合約、醫療證明等
未申報或遲繳會怎樣?
若未在申報期限內完成申報或繳納稅金,您可能面臨以下處罰:
情況 | 處罰內容 |
---|---|
未完成申報 | $250罰款 + 自動視為空置,課徵3%稅 |
未繳稅金 | 5%逾期罰金 + 每日利息 |
虛假申報 | 每日最高$10,000罰款,直至更正為止 |
不確定是否該申報?我們可以幫忙!
如果你擁有出租物件、度假屋,或不確定是否落入EHT申報範圍,歡迎聯繫我們。我們可協助你完成申報流程,確認是否適用豁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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